长江保护法明年3月1日起施行,宜昌共保美丽长江。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主旨,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宜昌是长江保护的切实维护者和执行者,早就集中清理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还长江沿线以青山绿水,收到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
长江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写入法律。长江保护法法律规定,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
长江保护法明年3月1日起施行,宜昌共保美丽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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