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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三峡旅游年卡办理与使用指南

宜昌旅游资讯三峡游客中心网三峡旅游中心2013-02-16
[导读]宜昌三峡旅游景区年卡--宜昌人的福音--是市委市政府惠民、亲民、利民的现实举措;是宜昌旅游业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创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现实举措;是宜昌旅游行业回报社会、回报市民的现实举措;是让宜昌市民提高生活幸福指数,为生活在宜昌感到自信和自豪的现实举措。

一、旅游年卡制度的对象:
宜昌市域内常住人员,在宜就读的非本地户籍大中专学生和在宜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员。

二、旅游年卡办理渠道:
(一)购买:
1、年卡为有价证卡,价值100元,一年内享受不限次免年卡景区第一门票待遇,售出不退,遗失不补。
2、宜昌公交集团IC卡管理中心、湖北银行宜昌分行各支行网点、全市各代售网点均可购买。
3、单位集体办卡:无需个人单位申请,单位统一填写《宜昌三峡旅游景区年卡集体开卡申请表》,单位要开具全部人员名单的函件,并承诺承担告知义务;对于既无本地户籍又无暂住证的,由单位提供发放工资的证明(半年前至办卡当月)可通过集体办卡形式办理。附:《宜昌三峡旅游景区年卡集体开卡申请表》在站内购买方式板块内下载
(二)有效使用期限:
有效使用期限:年卡购卡后六个月内由持卡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宜昌公交集团IC卡管理中心、湖北银行宜昌分行各支行网点注册激活,否则作废。年卡自注册之日起五天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为有效使用期。
(三)注册要求:
1、本地户口市民: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2、在宜就读的非本地户籍大中专学生:本人持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3、在宜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员:本人持有效暂(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4、配偶一方为外地人的,持户口本、结婚证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四)注册激活办法 :
1、持卡人在各注册网点填写《宜昌市三峡景区旅游年卡申办表》,其中申办表登记联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由注册网点存档。
2、注册网点将登记的持卡人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存入系统,并将采集持卡人的四个指纹(左、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存入年卡。
3、注册时持卡人须输入六位自定义密码(该密码用于年卡查询等服务时使用)。
三、旅游年卡续费充值:
(一)年卡可继续续费充值使用,续费充值只需持年卡交纳下一年度费用,所有代售网点均可办理。
(二)为未满使用期年卡续费的,有效期从年卡到期后顺延一年;为已过使用期年卡续费的,从重新生效之日起计算。
特别提示:旧版旅游年卡(磁条卡)只能在有效期内续费充值,同时更换成新卡,过了有效期的旧版年卡(磁条卡)不能续费充值。 
 四、旅游年卡景区刷卡要求:
(一)为方便年卡持卡人在景点使用,请同时携带注册时的有效证件。
(二)刷卡验证时,持卡人在刷卡后须将预录入指纹的任意一个手指指纹在刷卡POS机具上进行指纹比对,比对成功后,进入景区游览。
(三)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年卡验证刷卡不成功或景区验卡人员认为卡上信息和持卡人有出入时,持卡人应积极配合出示注册时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查证后景区验卡人员将申请到的刷卡随机验证码告知持卡人,由其本人刷卡并输入注册时设置的六位密码进行验证操作。
五、卡坏更新:
(一)年卡实行实名制应妥善保管,因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持卡人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注册时证件相同)到公交IC卡管理中心办理换卡手续,换卡免收手续费,只需交纳10元旅游年卡工本费。在办理更新业务的同时办理续费充值的,可免收旅游年卡工本费。
(二)凡年卡实际使用月份未超过12个月的,外形完整无缺、没有弯折、包装损坏断裂等人为损坏和保管不当现象,且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免费更换新卡。凡年卡出现卡折叠、明显弯曲、断裂、裂开、涂鸦、张贴异物、卡面刻画模糊、缺边、缺角、打孔、芯片处突起、凹入或湿水软化导致年卡受损等现象不予办理免费换卡。 
六、旅游年卡使用须知:
(一)年卡购卡后六个月内必须注册激活,否则作废。售出不退,遗失不补。
(二)年卡自注册之日起五天后生效,一年内可以不限次到年卡景区(点)参观,游览;年卡仅含景区(点)第一门票,不含景区内讲解、导游、索道、景区内交通和其他自费项目等收费。
(三)年卡实行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使用需同时携带注册时的有效证件。对涂改、仿照、转借的年卡,景区验卡人员有权没收并上交年卡管理办公室。
(四)根据我市旅游客流实际情况,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暂停使用,其他节假日均可照常使用,景区闭园维修建设以各景区通告为准。
(五)年卡使用有效期内,若景区(点)票价或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年卡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影响。
(六)实行年卡制度后,各景区(点)原有门票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年卡为有价证卡,持有人在进入景区时,不得再行索要门票和发票。
(八)年卡不含保险,建议持卡人在旅游时另购保险。。持卡人进入景区游览时,应遵守景区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警示,爱护环境,文明游览,确保人生和财产安全。
(九)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年卡验证刷卡不成功或景区验卡人员认为卡上信息和本人有出入时,请持卡人积极配合出示持卡人注册时的有效证件。
(十)年卡一经售出,表明持有人完全熟悉和接受本年卡使用的各项条款和规定。
(十一)本年卡的最终解释权归宜昌市三峡旅游景区年卡管理办公室。
七、旅游年卡发行体系:
宜昌三峡景区旅游年卡的发售工作和运营由宜昌市三峡旅游景区年卡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监督,湖北银行宜昌分行总发行,委托宜昌公交集团开发推广,公交IC卡管理中心和湖北银行宜昌分行各营业网点均有发售。未经授权销售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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